按照《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2025年公開招聘社會事務協管員公告》要求,筆試工作已于12月7日結束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筆試成績
考生憑個人筆試準考證號在附件1查詢筆試成績和報考崗位成績排名。
二、面試資格
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,按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:5的比例(含并列成績)從合格分數線內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。
三、其他事項
?。ㄒ唬┤雵嬖嚳忌缃诒讳浻脼楣珓諉T或被聘用為事業單位職員,以及遇有其它不可抗拒情況或因主觀原因放棄面試的,應立即如實向考試組織單位(區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,電話0752-5531200)報告情況,并手寫(或用本人報考通訊手機發送短信)放棄聲明。考試組織單位不再將其列為面試人選,可從該崗位合格分數線內考生中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。
?。ǘ┤雵嬖嚳忌魹楣珓諉T身份、行政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,須在12月17日前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書面證明材料原件,逾期未提供的,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??荚嚱M織單位不再將其列為面試人選,可從該崗位合格分數線內考生中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。
(三)請暫未入圍面試但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內且排名靠前的考生,保持通訊暢通,以備考試組織單位通知遞補。遞補考生因個人原因聯系不上的,視為放棄面試資格。
(四)參照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》(省政府令第139號)第十八條規定: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,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,填寫《考生查分登記表》(附件2),送考試組織單位申請查分,每個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。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:
1.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,分數的計算、合分、登分是否有誤的;
2.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;
3.有違紀、違規、異常記錄的。
考試組織單位應當在收到查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。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,考試組織單位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,并通知因更改分數受到影響的考生。
參加面試考生要憑借筆試準考證、身份證參加面試,面試時間、地點和具體安排將在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網站另行公告,請入圍面試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,密切留意網站的后續公告。
咨詢電話:0752-5531200。
附件:1.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2025年公開招聘社會事務協管員考生筆試成績
2.考生查分登記表
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
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
2025年1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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